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中学始建于1923年,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之一,学校一直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学校为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一支在全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队伍,并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两者完美的结合,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多年来一直位于天津市前列。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名牌学校,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5年拟招聘人员共14名,其中政治教师1人,语文教师3人,英语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政治教师兼党务工作1人,政治教师兼德育工作1人。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年8月)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我校学科专家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认定,符合我校岗位实际需求视为符合专业资格);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在以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人员;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5年天津市实验中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时间界定,如报名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则应聘人员出生日期应为1993年12月1日及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