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求,现将本单位2026年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大学成立于1928年,首任校长是被誉为“一代宗师”、与蔡元培并称“北蔡南马”的我国著名教育家、科学家、民主革命家马君武博士。学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学校拥有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个学科门类,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2个“部区合建”一流学科群,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ESI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高校引智平台等一大批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平台基地。
进入新发展阶段,广西大学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复兴中华,发达广西”的办学宗旨和“勤恳朴诚”的校训精神,大力弘扬“创新创造、奋勇争先、全面一流”的广西大学“双一流”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广西、服务西部、辐射东盟办学,加快推进建设牢牢扎根八桂大地的中国特色“双一流”大学。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2026年继续加大力度引进优秀人才。
详情请见:
ww***.cn[点击查看]二、招聘岗位及支持政策
(一)招聘岗位 广西大学设置了创新人才(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基础人才(教授、预聘教授、副教授、预聘副教授、助理教授)等人才岗位与培养激励体系,衔接国家、自治区人才计划项目,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除超过50周岁者及外籍人员,引进人才均办理实名事业编制。
(二)支持政策 1.学校支持政策 (1)创新人才 ①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②聘期内为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为优秀青年人才提供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③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④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通过评审后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2)教授及以下专任教师岗位 ①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及研究生。
②租赁住房:根据学校房源情况,教授(含预聘)可申请在首个聘期内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副教授(含预聘)可申请在首个聘期内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助理教授可申请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累计不超过2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③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2.其他支持政策 (1)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
相关政策详见:
rs***.cn[点击查看] (2)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相关政策详见:
ww***org[点击查看] (3)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相关政策详见:
ww***org[点击查看] (4)个性化资助: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在学校支持政策基础上,另有个性化资助(详情咨询有关单位)。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全身心投入立德树人工作,具备教书育人的高素质和能够胜任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心理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四)具有博士学位。
(五)年龄要求
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不超过50周岁,优秀青年人才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45周岁;预聘教授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0周岁;助理教授不超过35周岁。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如超龄申报相关岗位,通过专家评审可适当放宽。
(六)职称要求
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任职资历;教授应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历,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预聘教授应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历,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副教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历或博士后经历,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预聘副教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历或博士后经历,通过学校讲师职称评审。
对于具有海外背景或博士后在站等无相应职称任职资历的人员,教学科研业绩和创新能力应达到所申报岗位相应水平。
四、招聘流程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法:将个人简历及广西大学岗位申请表以“姓名 应聘单位 应聘学科 应聘岗位”形式命名,发送到应聘单位联系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专家评审 1.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 对于应聘副教授、预聘教授、教授岗位人员,以及无教授职称应聘创新人才岗位人员,人力资源处将其代表性成果送至5位校外高水平学校或科研院所的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价。
5位专家的评审意见中,“不推荐”意见少于或等于1个的,进入专家评议组面试评审环节。
2.专家评议组面试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组对应聘副教授及以上岗位人员进行答辩评审,每人答辩时间为15分钟。
面试评审专家共7人,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投票,获得5票(含)以上同意票的,通过面试评审。
(四)设岗单位评议 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人员,进入设岗单位评议环节。
1.创新人才推荐流程 (1)面试评议。每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由单位人事评审委员会围绕学科专业相关问题提问交流。根据面试情况进行投票,达到该单位人事评审委员会规程规定票数的(原则上同意票数不低于到会人数的60%),通过面试评议环节。
(2)党政联席会议决议推荐。
2.教授及以下专任教师推荐流程 (1)课程试讲和学术报告考核。每人课程试讲时间为40分钟、学术报告时间为30分钟。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获得“合格”等次以上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评议。每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由单位人事评审委员会围绕学科专业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交流,根据面试情况进行投票,达到该单位人事评审委员会规程规定票数的(同意票数不低于到会人数的60%),通过面试评议环节。
(3)党政联席会议决议推荐。
(五)学校评审和审批 通过设岗单位评议的人选,进入学校评审和审批环节。
1.职能部门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适岗情况和面试流程合规性进行审核。
2.学校审批 通过职能部门审核人员名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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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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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岗位联系人:庞竹玲
电话: 86-771-3232147
咨询QQ:3995275816
教授及以下专任教师岗位联系人:韦金萍、韩力
电话: 86-771-3232147
咨询QQ:36831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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