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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宣讲会

新水电大楼109 2025-04-17  10:00发布时间:2025-03-28 06:38:08 点击数量:37

单位信息

中国共产党巴中市恩阳区委员会组织部
机关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四川省四川省巴中市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

招聘公告(简章)

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快建设人才创新集聚地,根据《巴中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宣传推介活动

本次引才将在北京、南京、武汉、成都、重庆、西安等城市相关高校举办宣传推介活动,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巴中党建网(ww***.cn[点击查看])后续公告。

二、企业引进人才

拟引进人才20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企业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具体招聘由引才企业自主组织实施,最晚不超过2025年7月31日。请应聘人员将《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企业岗位报名表》(附件3)和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发送至企业指定邮箱。若有疑问,请拨打企业预留电话咨询。

企业引进人才名单,分别由市国资委、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于2025年8月31日前报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一)引进计划

拟引进产业及综合类人才261名、教育类人才125名、卫生类人才144名。

(二)引进对象

本次引才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A、B、C、D、E、G类人才,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A类人才:1980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B类人才:1985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C类人才:1990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D类人才:1990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国家和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规定可考核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E类人才:1990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G类人才:1995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

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研究生,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引进。

(三)引进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愿意服从组织安排,在巴中服务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5.符合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事业单位岗位一览表》(附件2)。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一致。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第二学位专业须与需求专业一致,且所属学历层次须与岗位要求学历层次一致。可报考的特殊情形详见《报考须知》(附件4)。

6.其他要求:

(1)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

(2)市外委培、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单位、定向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引进范围:

(1)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2)巴中市内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巴中市人才引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放弃资格不满三年的人员;已通过巴中市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选聘、考调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人员;在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辞聘)不满三年、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人事(学籍)档案有学历、经历、年龄等造假情形的人员。

(6)因留级、降级、挂科等个人原因造成超过教育部规定学制(修业年限)、延期毕业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实行网络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com[点击查看])。报名所需资料详见《报考须知》(附件4)。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五)资格初审

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产业及综合类岗位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各县(区)产业及综合类岗位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教育类岗位由巴中市教育局负责;卫生类岗位由巴中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考生请于2025年3月29日09:00至4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核,在后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确认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考试考务费为50元。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5年4月19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务费减免情形详见《报考须知》(附件4)。

(七)岗位调整

同一岗位缴费考生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缴费考生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若有A、B、C类考生缴费,A、B、C类缴费考生人数按1:1比例折算、其他类别缴费考生人数按3:1比例折算,两者之和即为该岗位开考名额,但不高于该岗位计划引进数;若无A、B、C类考生缴费,按3:1比例调减开考名额。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的缴费考生,若有同类型岗位引进同一专业且考生同意岗位调整的,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按“先同区域层级调整、再跨区域层级调整”方式调整岗位;不愿意进行岗位调整或无岗位可调整的,由报名网站退费。

(八)考试考核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专项岗位:在成都设考点,直接面试考核,产业及综合类、卫生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教育类采取专业科目试讲方式(艺体类考生还应进行特长展示)。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2025年4月22日14:00-18:00,地点为巴中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5楼(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面试考核时间暂定为2025年4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低于8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除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专项岗位外的其他岗位:在巴中设考点,同一岗位缴费人员有D类或G类的,或开考比例高于5: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缴费人员无D、G类且开考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只参加面试考核。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4月26日,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或业务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产业及综合类综合素质测试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教育类综合素质测试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卫生类综合素质测试参考《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需要进行业务技能测试的,测试内容由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满分100分,将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具体事宜后续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①根据同一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开考名额,从高到低按3:1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未达到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②不需要进行笔试的缴费考生。条件不符、资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后续另行公告。

(3)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5月10日,产业及综合类、卫生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教育类采取专业科目试讲方式(艺体类考生还应进行特长展示)。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后续另行公告。

(4)总成绩。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不需要进行笔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需要进行笔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对象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同步进行心理素质测评。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具体事宜后续另行公告。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引进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递补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书面报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同意,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递补体检、递补考察对象面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十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才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四、待遇与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后,按国省相关政策规定定岗定级,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二)安家补助及生活资助。全职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报考职称(学历)层次对应发放40万元、40万元、15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选择以购房券方式兑现的,补助标准可上浮25%;全职引进到企业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连续发放5年生活资助。

(三)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因房源短缺导致无法租住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发放租房补助。

(四)身份转变。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相关规定调任公务员。

(五)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引才后续公告,均在巴中党建网(ww***.cn[点击查看])发布,请考生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引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引才过程中,如引进单位发生机构调整,引进人才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若有疑问,可拨打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①产业及综合类

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0827-5286056

巴州区:0827-5225256

恩阳区:0827-3368036

南江县:0827-8855077

通江县:0827-7221021

平昌县:0827-6387565

②教育类

市教育局:0827-5813636

③卫生类

市卫生健康委:0827-5273666

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企业岗位一览表.pdf

2.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事业单位岗位一览表.pdf

3.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企业岗位报名表.pdf

4.报考须知.pdf

5.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审核人:程凯



企业简介

恩阳,古称义阳,隋朝更名为恩阳,2013年成立县级行政区,幅员1177平方公里,辖18个镇(街道)、309个村(社区),户籍人口56万人。是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县区、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巴中唯一纳入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的美丽宜居县城。

一、引才聚才政策

(一)发放安家补助

全职引进、公开招聘、公开考录到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委政府统筹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40万元、40万元、15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区委政府统筹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其他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大学本科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5年生活资助。

(二)奖励人才伯乐

对推荐A类、B类、C类、D类人才领衔团队作为第一大股东,全职在区内创办或参与创办企业,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对推荐单位或个人给予10-50万元奖励,其中,推荐A类人才领衔团队奖励50万元、B类人才领衔团队奖励30万元、C类人才领衔团队奖励20万元、D类人才领衔团队奖励10万元。对推荐A类、B类、C类、D类人才领衔团队每年在我区工作3个月以上,且以我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科技成果(国省级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及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等)的,对推荐单位或个人按全职引进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对培育区内本土人才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提供编制支持

采取“编制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在企业(园区)”方式,为重点产业(企业、园区)引进人才。引进人才在企业(园区)服务期间,工资薪酬、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安家补助、“五险两金”等待遇由区级财政兜底保障,因工作产生的费用(差旅费、食宿费等)、后勤保障(过渡性住房、租房补贴等)由所在企业(园区)负责。

(四)支持柔性引才

对通过悬榜选将、市场选聘、岗位特聘、对口支持、飞地引才、校地企合作、兼职服务等方式,柔性引进到我区创(领)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其创(领)办企业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备案为省级以上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补助。我区企业通过技术交易在我区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并产业化的,经过评估通过,由区财政按每个项目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易额的3%、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助。

二、育才强才政策

(一)强化资金资助

对入选“巴山优才培育计划”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6万元资助,对创新团队、创业团队一次性给予每个30万元资助,对发展前景广阔的团队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巴山优才培育计划”入选人员在职取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由用人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奖励。为柔性引进的“巴山优才”****入选者提供特殊支持经费,设岗(用人)单位的同级财政给予每个岗位10万元资助。

(二)强化平台支持

区内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300万元奖励补助,成功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补助,成功申报省级专家工作站的给予50万元奖励补助,成功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区内企业成功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及以上“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补助。区内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其他平台的,按中央财政资金奖补标准的50%或省级财政资金奖补标准的50%给予奖励补助。

三、用才留才政策

(一)鲜明“四个优先”导向

全面推行优秀人才身份转变、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职务提拔“四个优先”政策,对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人才、博(硕)士研究生,按规定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设置“特设岗位”优先聘用。对符合条件的“巴山优才培育计划”入选人员可按规定破格参加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引进人才在企业(园区)服务期间享受“特设岗位”政策,转正后首次聘用岗位,不受“特设岗位”使用条件限制,应聘尽聘。

(二)加强成长关怀激励

优先推荐“巴山优才培育计划”入选人员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天府青城计划”相应项目,优先纳入区委区政府领导直接联系掌握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进入各类学术组织、政府决策咨询机构或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对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转化的个人奖励,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三)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按时逐月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受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影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恩阳购房的按安家补助金额的125%发放购房券。持有“恩阳菁英卡”的优秀人才可享受子女在就读小学到普通高中期间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机会。优秀人才新注册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50%比例的财政补助。“巴山优才培育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和优秀青年人才(团队)及其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可免费申领科技创新券,抵扣部分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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