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系省属事业单位,是一所拥有143年办学历史、享誉八闽的百年名校。学校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绩突出,曾培养出侯德榜、陈景润等大批杰出人才,是福建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之一,1994年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一级达标学校。
因工作需要,我校开展校园公开招聘教师2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相应岗位学科要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其他要求
1 语文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5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均可
2 数学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4 数学类、统计学类、 数学(教育)
3 英语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4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方向)
4 物理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2 物理学类、 物理(教育)
5 化学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化学类、 化学(教育)
6 生物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生物科学类、 生物(教育)
7 政治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政治学类、哲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8 心理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心理学类
9 体育教师 (足球) 专业技术岗位 1 体育学类(足球专项)
10 体育教师 (排球) 专业技术岗位 1 体育学类(排球专项)
11 音乐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表演艺术类 音乐(教育)
三、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
ww***.cn[点击查看])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
招聘分三个场次进行,第一场于2024年11月2日- 3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校园招聘工作,第二场于2024年11月5日- 6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就前一场剩余的岗位开展“一站式”校园招聘工作。第三场拟于2024年12月底前就剩余的岗位在福建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校园招聘工作。
各场次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剩余岗位另行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发布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现场确认为准,现场审核确认通过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事先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登记表》(详见附表1)《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详见附表2),《加分申请表》(详见附表3),提交个人信息及个人证件照,并将邮件发至25358923@qq.com邮箱。
3.报名审核。邮件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自行打印招聘登记表,手写体签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现场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3)身份证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报考英语教师、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方向证明;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7)笔试加分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
202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承诺将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1.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各场次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01至08岗位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片段教学;09、10、11岗位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片段教学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序号09、10、11岗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则以面试环节中片段教学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员;若面试环节片段教学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仅加试片段教学。其他岗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交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证件的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每场次岗位另行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通知。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邮件报名时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报名邮箱25358923@qq.com并在现场报考确认时提供加分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进行网络加分公示。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加分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核和体检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最终资格审核以主管部门及省人社厅审核为准。
十、联系方式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445548
十一、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委及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53157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委),0591—22867115(福建师范大学)